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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5月22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于下午发布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北一路-黄河路)道路东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三次)5月22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北一路-黄河路)道路东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三次)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四路与北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鲁正招标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登州路71号四楼 项目编号:KFQ2018-7#-1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洋路(北一路-黄河路)道路东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监理(第三次) 工程概况:康洋路(大渡河路-纬四路)道路东侧绿化景观改造提升工程,道路全长约780米,总绿化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本项目产生建筑垃圾约200立方米。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1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康洋路(北一路-黄河路)道路东侧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报名后不得更换;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业绩。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9日进行网上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投标报名凭证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应自行关注并及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时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人:孙铭 联系电话:15166275328 0546-7796880 监督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技术支持:13561056705
来源:山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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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东营 项目 工程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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