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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3日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于上午发布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5月23日

时间:2018-05-23 09:2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3935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湖北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23日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于上午发布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5月23日的信息
来源:湖北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3日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于上午发布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5月23日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经曾都区财政局随财采计 [2018]661号采购计划要求,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曾都区财政局的委托,为建立和完善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机制,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根据《曾都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曾政办发[2018] 6号)和《曾都区区级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曾财发[2018] 10号)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拟开展2018年度曾都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第一期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对其“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2.招标项目编号

SZDLZFCG—2018—G004

3.招标项目名称

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

4.招标项目内容

曾都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银行项目, 区财政代管专户资金存放定期存款总额6亿元,存款期限一年。本次招标标的为定期存款年利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招标底价为年利率不低于1.95%(一年基准利率1.5%上浮3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参与本次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的对象为在随州市城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有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实际经营年度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年度。

(二)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实际经营年度不足3年按实际经营年度。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2015年-2017年度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 投标人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

4. 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5.  为配合区财政局资金调度,报名前所有资金调度到位方可报名(各投标人凭转账凭证复印件,到区财政局国库科盖章),作为区财政局对各投标人认可的依据。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对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出具单位注册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2018年5月前推两年)。

以上条款,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若出现一项不满足,按废标处理。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7.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可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5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白云湖东堤碧波楼小区北一楼)报名并提供以下有效原件资料:

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②须提供2015、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间为2018年5月前推两年);4近三年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各投标人凭区财政局国库科盖章的转账凭证复印件,作为区财政局对各投标人认可的依据;5曾都区区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报名表。

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或弄虚作假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报名。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采取邮购方式出售。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00秒,地址: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招标?湖北招标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玉琳   电 话:13886868008

招标代理人:随州市鼎立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22-3323269

2018年5月23日


来源:湖北随州市曾都区财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资格   中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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