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国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委托,现就甬新河水质自动检测站运维项目的所需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一、项目编号:ZGZB2018-07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12日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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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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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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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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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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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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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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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新河2个水质自动检测站运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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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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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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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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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2、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3年即自2015年5月 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相关信息提交检察院查询,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发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3日至2018年6月8日16:00之前(已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87187966).
(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 0198 5136 0000 0826000087
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退还时间: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并交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件(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三楼325),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联系电话:0574-89288918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采用网上银行汇款的,请选择“异地”)。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三楼)。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重要提示: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供应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时须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18位。已注册的供应商如以9位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的,请及时更新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国家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陆国辉 电话:0574-89289018
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
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世纪大道北段555号温州银行大厦14楼140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87298569 传真:0574-8735565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