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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5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于下午发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大沥镇路灯节能改造推行智能管理项目(二期)(沥采2018018)招标公告5月25日

时间:2018-05-25 11:31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4510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发布关于:2018年05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于下午发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大沥镇路灯节能改造推行智能管理项目(二期)(沥采2018018)招标公告5月25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5月25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于下午发布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大沥镇路灯节能改造推行智能管理项目(二期)(沥采2018018)招标公告5月25日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 大沥镇路灯节能改造推行智能管理项目(二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1803-dl1207-0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沥镇路灯节能改造推行智能管理项目(二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6,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内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应用路灯智能系统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一种节能改造方式(详见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2、项目规模:约人民币3600万元

3、管理服务期:五年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被拒绝或视为投标无效。(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是具备开展合同能源项目管理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或具备开展合同能源项目管理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与LED灯具产品制造商组成的联合体。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仅限于节能服务公司和LED灯具制造商组成的联合体,并以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办方,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再与其它法人机构组成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必须具备省级或以上备案的节能服务资质(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或工信部或省经信委公告的名单为准)。

6、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1、请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现场现金缴款或通过转账支付购买。

通过转账支付购买的方法如下: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账号:7443400182600049783

3、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60.00元。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合格服务商发出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5月28日 至 2018年06月01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十、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5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3172166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工 联系电话:0757-8557991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袁南生联系电话:020-83172290
传真:020-83172223邮编:51003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穗盐路大沥市政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冯培辉联系电话:0757-85579932
传真:0757-85551774邮编:528247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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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市政管理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南海   招标   广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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