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泉源乡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资金光伏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郯城县泉源乡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资金光伏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HCCG-2018-007-01 采购计划编号:TC2018059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采购 内容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本包预算 金额(万元) | / | 郯城县泉源乡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资金光伏项目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须为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其生产或代理的光伏发电设备经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应当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公布为准; 5.投标单位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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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6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郯城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报名前提前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原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光伏设备产品认证证书或国家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2017年度及2018年1-3月份,需明确到个人,网上可查,否则不予认可)(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2017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6)“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提供网上截图加盖公章); 7)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诚信库认证,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登陆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网上报名成功回执单,报名不成功者不具备投标资格); 7)检察院出具的招标活动前3年内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按照上述顺序胶装成册,在封面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至2018年6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郯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郯城县东城新区天元综合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郯城县泉源乡人民政府 地址:郯城县泉源乡驻地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3256585799 2.代理机构:山东海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园路192号通达财富广场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0539-7321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