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青绿元休(五月)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28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青绿元休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受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委托,拟对湟中县蔬菜技术推广站青绿元休闲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监督单位:湟中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2232485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nggzy.gov.cn/xnweb/)和《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jsjxqh.com/)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