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公务车辆定点维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30 |
|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公务车辆定点维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ZFCG2018107G |
| 二、项目概况: | 确定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宁波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维修定点(保险理赔维修、新购车辆在保修期内、因公外出应急维修和一次维修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车辆除外)企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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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且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1)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二类(含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并经年检合格。(2)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在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江北区、镇海区和北仑区行政区划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并具有举升机、烤漆房、车轮动平衡检测等设备。(4)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能提供快捷的售后服务响应。(5)谢绝联合体投标。 |
| 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6月06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F3007窗口)免费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提供电子文档,请带U盘。 |
| 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6月19日14时00分 |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 八、开标时间: | 2018年06月19日14时00分 |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
| 十、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一、其他事项: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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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聂先生、周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574-87185138,87187955,87187958 传真:0574-87282586、87187961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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