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2018)17年乐都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5月30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2017年乐都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东市乐都区农牧局委托,拟对2017年乐都区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贴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4075 |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官网(http://qhrj.zcjb.com.cn/)同时发布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