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综合装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其以上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综合装修工程 2、招标编号:1802JA010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8-60247J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建设内容为手术室修缮、住院四层修缮工程、住院部一层修缮工程、防火墙更换、医院广场改造工程、药库库房房屋顶渗水修缮工程、广场改造工程、住院部生活水箱更换工程、静脉输液调配中心、设备购置工程。 5、交付地址:静安区 6、交付日期:中标后240天 7、采购预算金额:33593900.00元(国库资金:33593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携带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网上报名凭证原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合体协议(如有)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北座,1000元/本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2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02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秣陵路46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2、开标地点:秣陵路46号五楼第二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提交确认函》原件或由收款银行盖章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原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还须提供证明技术负责人身份的资质证书复印件;(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259号 |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北座 | | | 邮编:200040 | 邮编:200052 | | | 联系人:虞文杰 | 联系人:范啸天 | | | 电话:13681633977 | 电话:13701803324 | | | 传真:/ | 传真:51029055-1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