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08日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于下午发布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8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8-4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75616154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方式:叶主任0431-86177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女士13756161543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9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8-468; 2.3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80531]-1528号 2.4 招标范围: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工程建设; 2.5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其他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8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院始馆建设工程、第三标段手术室防护改造: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第二标段院前广场庭院改造: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24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院始馆建设工程:163万元;第二标段院前广场庭院改造:62万元;第三标段手术室防护改造:23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第二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4第三标段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防辐射工程及手术室净化工程营业范围,并有相关业绩及人员; 3.5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安全考核证并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第三标段除外),且无在建工程; 3.6投标人均应提供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2017年)原件及复印件(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即可)、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具有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缺一不可(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以便查询、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且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 3.7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1:30~16:00,按第三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有效证明),近半年(2017年12月-2018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社保信息须包含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社保编号及缴纳日期并由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企业盖章承认其真实性)、出具包含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在内的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企业近三年(2015年-2017年)类似业绩一项级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加盖合同专用章、(2015-201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章)、外埠企业须出具吉林省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入吉信息截图(加盖公章)及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标段:15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1000元人民币;第三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8年6月29日 13: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内容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登记信息。 6.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5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6月29日13:00分之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人民大街9999号)4楼开标室进行,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并出具身份证。 6.6资质相同标段的投标人可兼报,但不可兼中。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478号 联系人:叶主任 联系电话: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史女士 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电话:13756161543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采购办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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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建筑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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