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人民法院室外亮化及办公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地 址:费县建设东路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539-579001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广州路鲁商中心城B1座1518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669943595 二、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室外亮化及办公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YT180604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费县人民法院室外亮化工程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亮化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担任)须具有相应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4、供应商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并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5、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6、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36.728131万元 | B | 费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大会议室装修工程项目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国家有关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投标人需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费县分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网上报名;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71.826697万元 |
三、采购需求:(见附件1)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期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 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购买: A包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 (4)提供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2017年、明确到个人),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相关技术人员资格证件、身份证、劳务合同、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2017年、明确到个人)。 (5)“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6)网上报名回执单; (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B包 (1)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和技术人员(五大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证明(2017年度至今,需明确到个人)(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执业印章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复印件上签字并盖执业章)。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册建造师、印章报名后由代理公司统一保管,开标定标后返还(中标单位押证)。 (3)企业2017年度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4)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提供两份近三年来(2015年1月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揽类似工程(类型、用途、规模)承发包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证明(2017年度,证明需明确到个人); (6)“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7)网上报名回执单; (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留存。 4.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公告期限:2018年06月11日至2018年06月15日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8年7月3日8时30分至 2018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工联系方式:18669943595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鼓励节能政策、环保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包:6000元,B包:14000元;投标企业在2018年7月2日14:3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发布人:费县人民法院、山东永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 6 月 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