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4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于下午发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14日
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LQH2018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0439-8862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白山大街3号 联系方式:胡主任 0439-8862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经理0431-81902466 13086823688 徐洪鹤 0431-846488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JLQH2018009 2.3采购预算资金:150万元; 2.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资金(元) | 保证金(元) | 采购范围 | 1标 | 区碑、界碑、界桩 | 940,000.00 | 18,000.00 | 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 2标 | 湿地保护警示牌、宣传牌 | 300,000.00 | 6,000.00 | 3标 | 电脑、相机、对讲机等办公电器 | 260,000.00 | 5,000.00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验收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供应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3.3近三年内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3.6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14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QH2018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已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批准书(2018--038)号文件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出资比例100%,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区碑、界碑、界桩购置项目; 2.2项目编号:JLQH2018009 2.3采购预算资金:150万元; 2.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采购内容 | 预算资金(元) | 保证金(元) | 采购范围 | 1标 | 区碑、界碑、界桩 | 940,000.00 | 18,000.00 | 货物供应、运输、安装及售后服务 | 2标 | 湿地保护警示牌、宣传牌 | 300,000.00 | 6,000.00 | 3标 | 电脑、相机、对讲机等办公电器 | 260,000.00 | 5,000.00 |
2.4质量要求: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验收完毕。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标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采购内容,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供应高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信誉; 3.3近三年内有类似采购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6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购买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14日至2018年0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由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制造厂商授权书; 3、2015年~2017年至少一项业绩; 4、《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 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到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7月04日09:30时,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3投标报价超过拦标价的为废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 地 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白山大街3号 联 系 人:胡主任 0439-886201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长盛街和馨园3栋2单元302室 联 系 人:李经理 0431-81902466 13086823688 徐洪鹤 0431-84648840 监督机构: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来源: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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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招标 购置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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