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15日汕头市农业局于下午发布级财政补贴险种)(项目编号:PZH018A021)公开招标公告6月15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农业局的委托,对 2018至2020年汕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省级财政补贴险种)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1806-094-0024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至2020年汕头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招标项目(省级财政补贴险种)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96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政策性农业保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招标数量:2家(综合评分排名第1名的可选择中标区域)
3、合同期限:3年
4、承保区域:①两潮区域(潮阳区、潮南区)、②其它区域(澄海区、濠江区、龙湖区、金平区、南澳县)
5、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96万元/3年,其中财政支出部分的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086万元/3年,实际金额以项目周期内实际投保金额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投标人经营条件应符合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及原中国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2017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且在汕头市辖区内有较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 5、投标人为保险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则该投标人须持有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6、投标人须提供总公司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属同一法人的保险公司仅可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1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2017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末的偿付能力不得低于150%的证明文件,以及在汕头市辖区内有较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4)省级分公司或总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复印件一份(仅当投标人为下属分支机构时须提供); (5)总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6)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10)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6月15日 至 2018年06月25日 期间(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6 月 15 日 至 2018 年 06 月 2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郑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54-88135815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
| 联系人:郑志华 | 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
| 传真:0754-88789738 | 邮编:515041 |
| (三)采购人:汕头市农业局 | 地址:汕头市珠池路振海大楼 |
| 联系人:徐焕洪 | 联系电话:0754-88135817 |
| 传真:0754-88135813 | 邮编:515031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
来源:广东汕头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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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农业 广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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