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2日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于上午发布公物投资-公开招标-GT2018-QY087C-母液采购-招标公告6月22日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母液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母液采购 项目编号:GT2018-QY087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工 项目联系电话:18950031672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 地址: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 联系方式: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传真:0592-2279306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聚羧酸减水剂母液(减水型醚),1600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保坍型醚),600吨;聚羧酸减水剂母液(酯类),600吨。 以上数量为两年预估量。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并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备注:如营业执照未能体现注册资本,则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打印件,且须体现有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数额),或提供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资料。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母液的生产厂商,具备自主生产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生产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生产设备购置或租赁合同等。3、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一个投标人只能用一个品牌的产品进行招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23:03 至 2018年06月2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公物投资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一经开出,概不更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福建厦门市路桥建材有限公司湖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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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资格 厦门市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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