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7日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于上午发布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肺功能检测仪、移动X射线机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6月27日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肺功能检测仪、移动X射线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肺功能检测仪、移动X射线机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0105-201806-102577-00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020-37023498、020-370235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杏园大街15号 联系方式:陈石权020-844482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 020-37023498、020-370235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 预算单价(元) | 采购预算(元) | 1 | 移动式高频医用诊断 X 射线机 | 1 | 否 | 200,000 | 710,000 | 2 | 肺功能检测仪 | 1 | 是 | 51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许可证证书;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原件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加盖公章,副本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6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购买;(2)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1002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明、“五证合一”证明);提供2016年或2017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注册未满一年的,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2018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许可证证书;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书面声明函);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注:以上材料参与投标时也须放入投标文件里。 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标书有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以纸质版为准〗。 5、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报名购买; (2)邮购: 将招标文件工本费汇入: 收 款 人: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账 号:3602871919100063845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GDHS18HG06049 工本费”。 国内邮购招标文件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将用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已邮件形式(gdgzhesheng@163.com)发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报名时应提供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注: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以及写明内容,另外发送的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文字和图片应提供便于认清的材料。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来源: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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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广州 广东 设计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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