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9日南京农业大学于上午发布南京农业大学数字PCR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6月29日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农业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农业大学数字PCR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数字PCR仪采购 项目编号:XHTC-HW-2018-04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晓琴 项目联系电话:025-8371509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京农业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联系方式:陈琳 025-843958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晓琴 025-83715090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需求) | 数量 | 用途 | 预算金额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数字PCR仪 | 1 微滴制备 2 扩增方式:普通96孔梯度PCR上进行 3 微滴检测 4 检测方式:流式微滴计数分析 5 检测器数量:2个 | 3套 | 科研 | 450.0 | 是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4)为本项目某包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包的投标。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如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8年07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西城路300号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卫岗一号南京农业大学行政北楼D1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自然人投标则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 600.0 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来源:江苏南京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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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数字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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