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9日兴县环卫局于上午发布兴县环卫局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6月2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县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兴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兴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PP模式)建设。招标人(项目实施机构)为兴县环卫局,招标代理为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兴县县域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兴县魏家滩镇、瓦塘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2个渣土场和2套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80t/d,日处理渣土量92t/d。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网==》
兴县县域东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兴县康宁镇、固贤乡、东会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2个渣土场和3套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55t/d,日处理渣土量15t/d。 兴县县域西南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兴县孟家坪乡、赵家坪乡、罗峪口镇、贺家会乡、蔡家会镇、圪垯上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6个渣土场和6套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128t/d,日处理渣土量30t/d。 兴县县域中部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设项目,位于兴县蔚汾镇、高家村镇、蔡家崖镇、奥家湾乡、恶虎滩乡、交楼申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3个渣土场和6套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日处理生活垃圾175t/d,日处理渣土量47t/d。 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社会资本即社会投资人,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 2.3项目投资额:PPP项目总投资为31370.53万元。 2.4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期满移交职责。采购人按约定提交县政府部门向项目公司付费。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无偿移交兴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或单位。 2.5合作期限:16年(包括建设期2年,运营期14年)。 2.6出资方式:项目资本金:6500万元,占总投资的20.72%,其中政府方出资2500万元(占38.46%),中选社会资本出资4000万元(占61.54%)。 2.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包含垃圾的转运和综合处理的运营,付费模式为政府付费。政府应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且政府在编制县政府年度预算及中期财政规划时,将本项目财政支出纳入其中。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且不得为兴县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2)投融资能力: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5000万元(以经审计机构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2具有满足本项目运营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单个银行授信金额不少于15000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整体满足即可)。 (3)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5至今,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年份)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4)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不分等级的资质),近五年(2013年5月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日截止日止),在中国境内至少有一项投资额为1亿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和1项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整体满足即可)。 (5)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在山西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在处罚期内(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本条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形式进行申请,联合体申请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3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相互关系、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应当符合招标人对申请人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并使得联合体总体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申请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申请; (6)申请人中标后,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本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仅允许其中净资产最高的单位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且未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7月5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和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314C,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资料(另外提供复印件1套须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联合体协议书(仅联合体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业绩证明原件(含合同协议书)。 5.2资格预审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314C。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县环卫局 地址:吕梁市兴县蔚汾镇大厦4层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13593439738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创业街27号时代广场大厦314C 联系人:朱先生、刘先生 电话:0351-7028098 传真:0351-7023808 邮箱:xjygs7023808@163.com
来源:山西兴县环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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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兴县 招标 政府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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