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于下午发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专用设备采购项目(GXZC2018-G1-15900-NNHD-CPA)公开招标公告6月29日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804090140)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1-15900-NNHD-CPA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腿假肢1批、小腿假肢1批、动踝脚板50个、静踝脚板50个、动踝关节50个、静踝关节50个、小腿内衬板100张。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4.2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并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结果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6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7月6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2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7月27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7月27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地址:南宁市银海大道建业路22号 联系人:方芳;联系电话:0771-2537242;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冬颖 联系电话: 0771-5885129(522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810;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xzbtb.cn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十三、公告期限: 自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6月29日
来源: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广西 电子 南宁市
上一篇: 【项目】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业主营地修缮改造工程招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