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西宁市(2018)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垃圾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6月29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垃圾斗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青海正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委托,拟对西宁市城北区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垃圾斗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城北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5507180 |
本项目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