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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09日辽源市救助管理站于下午发布辽源市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7月9日
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源市救助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LJYZB2018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7-35902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源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二组 联系方式:王先生0437-3590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13644374526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JYZB20180701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工程已由辽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80626]号-0258号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辽源市救助管理站,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方式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综合改造 2.2 招标范围:围墙、大门、车库、锅炉房、院区地面等工程施工 2.3 工程预算:52.3569万元 2.4工程地点: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二组 2.6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8年 8月 4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8年 9月 4日,总工期 32日历天。 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31日9:30时,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7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辽源市救助管理站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永兴村二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37-35902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院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人民大街3912号 联系人: 张 丽 电 话: 0437-32903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房建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及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招标。 3.5.1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5.2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356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08:30 至 2018年07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7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辽源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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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工程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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