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7月12日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上午发布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药剂科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7月12日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池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改造项目—药剂科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文件编号:GSLS-2018214 二、采购内容: 不锈钢面座工作台、不锈钢垛架、双向药盘、单向药盘、高调剂台、48抽木面中药柜、不锈钢货架、全自动煎药机、温控系统、药品冷藏箱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预算金额:57.04万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PPP项目: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17 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2 条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条件; 2.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人授权函(原件)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企业为代理商的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企业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 6.投标企业须提供公告之日起项目实施地或者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无二维码无效); 7.投标企业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2017年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由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必须携带到开标现场以供查验。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7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1日15:00(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于2018年7月30日17:00之前汇入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持汇款凭证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账 户: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予无息退还。 b、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 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 富 联系电话:0934-5121854 地址:华池县城中街1号 2.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高 峰 联系电话:18152273338 地址: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1日
来源:甘肃华池县永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甘肃 招标 项目 永昌 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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