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用气体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根据广州市财政局---穗财采[2018]163号《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用气体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复函》的规定,欢迎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和普莱克斯(惠州)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供应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8033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医用气体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约人民币250万元(服务期三年)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报价人必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3.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投标人是医用气体生产厂家,且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GMP》液态氧,证书中生产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等;
5.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
6. 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应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以及受托方在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7.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8.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13日起至2018年7月22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7月23日15时30分。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7月23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
九、谈判时间:2018年7月23日15时30分。
十、谈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7日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电话:020- 82717166
电话:020-87258495-203 传真:
传真:020-87284598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 邮编:
华盛大厦北塔26楼
邮编:5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