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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7月30日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下午发布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华为长春云计算中心辅助楼展厅工程(显示屏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7月30日
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为长春云计算中心辅助楼展厅工程(显示屏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华为长春云计算中心辅助楼展厅工程(显示屏等设备及材料采购) 项目编号:JLGY-2018023-H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33844996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龙腾路与北展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高经理、133844996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建、0431-81668785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LGY-2018023-HW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华为长春云计算中心辅助楼展厅工程(显示屏等设备及材料采购)已由长春通邑投资有限公司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为长春云计算中心辅助楼展厅工程(显示屏等设备及材料采购);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采购预算:127.6576万元; 2.4供货地点:长春市龙腾路与北展街交汇处; 2.5供货期:本项目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达到投运标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范围:采购大屏幕显示(包括:55寸液晶拼接屏、拼接支架、DVI线、控制PC、60寸一体机、55寸一体机、43寸一体机、43寸触摸一体机、86寸触摸一体机、65寸一体机、98寸触摸一体机)、音频系统(包括:全频天花扬声器、全频线性扬声器、功率放大器、12×8数字音频处理器)、中控系统等(包括:移动定制终端控制器(控制所有显示产品)、中控主机、中控面板、8路继电器开关、4路调光模块、无线AP、辅材);(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须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3.3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供应商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7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供应商须具有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2018年7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投标。 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报名。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及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项目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6)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公示页截图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采购文件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8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龙腾路与北展街交汇处 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13384499688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广宇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联系人:路建 电话:0431-81668785 2018年7月3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7.65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7月30日 08:30 至 2018年08月0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相关规定
来源:吉林长春新星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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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正阳 长春 设备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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