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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21日
广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80Z224056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28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 3.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9月10日14时00分(注13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9月10日14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8月27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地址:广州市员村一横路9号 | | 联系人:何先生 |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 传真:----- | | 邮编:510510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 联系电话:020-87258495-202、203 | | 传真:020-87284598 | | 邮编:510075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杨小姐 | | 联系电话 020-87258495-202、203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8-8-20
来源:广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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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电子 法院 广东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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