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黄平县大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黄平县新州镇北门街 | 黄平县苗里河头道河(一桥处)至新客车站河道清淤工程(二次)(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1739300.0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