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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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济南市环境研究院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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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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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环境研究院环境污染防治设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JNCZ(LD)-JZ-2017-0014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4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1月2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结果 | | 一 | 环境重金属检测仪 | 深圳市莱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海秀路21号龙光世纪大厦A栋3楼51号 | 金额:3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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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一包:孙怀玉、魏培海、杨新明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济南市环境研究院 |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2号2号楼(济南市环境研究院) |
| 联系人:张春明(济南市环境研究院) |
| 联系方式:13173009222(济南市环境研究院) |
| 2.代理机构:山东蓝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中铁财智中心6号楼15层 |
| 联系人:邵文静 |
| 联系方式:18853165888 |
一包对应投标响应清单:11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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