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1、设计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采购的工程。 2、总承包内容招标(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试运行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报批; 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2、勘察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 2.3、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且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预算由招标人和良庆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经业主方确定的设计任务书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方承担责任。具体设计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总平设计[室外景观、总平给排水、总平电气(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相关的发、变配电机房、高压配电增容等)、交通组织、道路、路灯、绿化、管网及亮化、消防流线设计、人防设计、夜景亮化设计、海绵城市建设内容(下沉绿地、道路铺装、雨水回用系统)设计、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设计(如有)等]; (2)基坑支护设计; (3)建筑设计(含平面设计、立面设计、剖面设计等); (4)结构设计:各功能用房; (5)给排水设计; (6)电气工程设计(变、配、发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视、电话、宽带系统等);要求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建筑物防雷及安全防护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达到相关标准及供电部门等主管部门要求; (7)通风空调工程设计(含通风、防排烟系统设计;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设计等); (8)消防设计[含建筑消防;电气消防(包含电源、应急照明、导线选择及敷设方式、火灾自动报警 及消防联动系统、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给排水消防(包含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等);防排烟系统及防火设计]; (9)智能化系统设计[含信息设施系统设计(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讯系统、无线 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包含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智能一卡通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设计;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设计(包含建筑设备管理系统)]; (10)变配电工程设计(如果供电局要求校区新增一路高压进线,则需包含市政变电所或开闭所至校区中心配电房的高压配电外线工程的设计),变配电工程的设计图纸需通过供电局的审核后才能施工。如供电局要求变配电设计必须由具有电力行业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则该部分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11)节能设计(含建筑节能、电气节能、给排水节、暖通空调节能及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等); (12)绿色建筑设计; (13)建筑装饰装修设计; (14)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 (15)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4、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 2.5、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工程内容,项目所在地块及周边场地的平整及土方外运,临时设施(三通一平、围墙)等。 2.6、在招标人的配合下办理工程建设前期费用涉及的工作,工程建设前期费用包括:方案设计报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审批;抗震设防审批;水土保持审批;环境评价审批;建筑防雷设计审批;人防设计审批;消防设计审批;变配电工程设计审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初步设计文件评估咨询费、节能评估报告书编制费、节能评估报告书评估费、二星级绿色建筑技术咨询费等咨询评估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电梯);绿色建筑审图费。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由中标人支付,行政收费等涉及政府部门规定的相关费用由招标人支付,涉及所有土地手续及相关收费由招标人支付。 2.7、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2.8、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 (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9、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