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7331 三、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0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01月03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1 | 高青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山东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89号 | 1698000.00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王辉、刘金生、邵明芝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教育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65号 联系人:邵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7361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马先生 耿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7 邮 箱:sdtc0533@163.com 发 布 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