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标号:BHCGGK2018009-01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委托,就其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评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系统修复服务外包(一期)。BHCGGK2018009-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经过无锡市滨湖区前期排查,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存在水体生态系统不完整,自净能力缺乏、水面经常呈现劣ⅴ类水质现象,严重影响周围环境的问题,所以必须改善、提高并稳定水质指标。 上述河道基本情况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以此为依据作出的任何理解和判断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河道现状情况(包括水质情况)以现场实际为准,投标人可自行取样监测并作为制订治理方案的依据,但并不影响招标人水质改善治理目标。 2、服务范围 改善蔡巷浜、小胡山浜、唐巷浜、吴大成浜、庙东浜、蠡溪河、丁昌桥浜、泰康浜二期(芙蓉池)、何古桥浜、十字街浜(石子街浜)十条河道区域水质、景观、生态环境所需的生态治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4、采购服务期:60日历天。 5、本项目最高限价:1516.3987万元。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网、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8年1月25日发布采购公告。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18年2月28日 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评审委员会名单:肖璐宁 ,钮伟民,胡洁,范志炳,许小高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上海太和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曹黎路38弄19号1957室 中标金额:1442.888125万元 中标服务期:60日历天 六、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联系人:陈峰峰 联系电话:0510-81178581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春明、顾旻 联系电话:0510-85161912 传真:0510-85161915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号喜年中心A2111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122195868@qq.com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