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数字化改造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予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陈倪路99号 联系方法:0574-86371207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 联系方法:0574-86276386 三、项目名称: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数字化改造 项目编号:ZHZFCG2018002G002 四、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五、定标日期:2018年3月7日 六、中标内容 中标人:浙江迈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创E慧谷33号 中标标的:驻所检察室监控联网数字化改造 数量及单位:1项 中标价:518000.00元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018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