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中午公告]务项目中标公告3月7日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L-JL-201800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JL-2018008 项目名称: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431-8448564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博硕路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旭影0431-8451356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JL-2018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采购任务书2018- 24号批准招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 2.2项目服务地点:净月街道建成区域内主次街路及道路两侧(包括绿化带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范围:净月街道建成区域内主次街路及道路两侧(包括绿化带内)的垃圾,全年预计产生偷倒垃圾1.9万立方米,结算时按照清运偷倒垃圾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2.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36.276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均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道路运输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及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5、2016、2017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13日至 2018年02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 11 时,下午13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太阳现代居3021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2016年度)、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相关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3月06日14时00分,地点为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楼(原彩宇宾馆)三楼3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博硕路35号 联 系 人:王旭影 电 话:0431-84513568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太阳现代居3021室 邮 政 编 码:1300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431-84485649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太阳现代居302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女士0431-8448564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2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3月06日 总中标金额:35.776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长春瀚达清洁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35.776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3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天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程亚杰、任希今、杨柏林、宋馨、乔淑梅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18年03月07日 开标时间:2018年03月0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三环与彩云街交汇农业科技交流中心楼三楼3号会议室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02月13日至2018年02月24日 招标文件编号:HL-JL-2018008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净月街道清理偷倒垃圾服务项目 2.2项目服务地点:净月街道建成区域内主次街路及道路两侧(包括绿化带内)。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服务范围:净月街道建成区域内主次街路及道路两侧(包括绿化带内)的垃圾,全年预计产生偷倒垃圾1.9万立方米,结算时按照清运偷倒垃圾实际发生的数量计算。 评标结果 第一名:长春瀚达清洁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71.80,投标报价:35.7761万元; 第二名:长春市川享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71.34,投标报价:35.9761万元; 第三名:长春市丰裕美佳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71.12,投标报价:36.0761万元;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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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中标 长春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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