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李沧区2018年义务植树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CCG2018000005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9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3月6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李沧区2018年义务植树工程 | 青岛市李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市李沧区永平路51号 | 169.023613万元 |
|
|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2018年义务植树工程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1包:兰伟娜、张金艳、王群、马栋栋、袁刚玉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1包:青岛市李沧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73.0、73.0、74.0、74.0、74.0)、青岛崂山风景区园林绿化有限公司(55.0、55.0、55.0、56.0、64.0)、青岛路惠通实业有限公司(55.0、56.0、56.0、57.0、58.0)、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54.0、54.0、56.0、56.0、60.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
| 地址:李沧区书院路62号 |
| 联系人:青岛市李沧区城市建设管理局袁工 |
| 联系方式:0532879639229 |
| 2.代理机构:青岛中睿必得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李沧县(区、市)金水路街道(路、乡、镇)766-2号(村) |
| 联系人:刘海晓 |
| 联系方式:15066218606 |
|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 |
| 收费金额:1.4382(万元) |
李沧区2018年义务植树工程定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