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下午发布]项目预中标公告3月8日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 279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YQCG2017- 279 #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1895466081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 0546-8017166 133566212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8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见附件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东营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预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 | 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东六路西渭河路北) |
六、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刘宝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 主要中标条件: 见附件
来源: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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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东营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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