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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东营市东营(中午公告)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3月16日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DYQCG2017- 279 #)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DYQCG2017- 279 #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西三路绿化建设改造管养工程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1716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新区政府2号楼1楼1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先生 1895466081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华泰国际金融中心A座16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先生 0546-8017166 133566212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31日 中标日期:2018年02月28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东营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东六路西渭河路北)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年度折现率 | 《==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5.99%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2.02% | 年度运营管养费用优惠率 | 2.02%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崔国华、王学利、孙友功、陈明德、张友斌、梅梦晗、孙永山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 | 东营美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社会资本名称地址 | 东营市东城经济开发区(东六路西渭河路北) |
六、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见附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 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刘宝东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高慧霞、刘海峰、王学利、张建光、逯玉峰、郑明霞 主要中标条件: 见附件
来源:山东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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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东营 项目 工程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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