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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凤阳(中午发布)县新老城区道路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含2年安装养护)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公告3月17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招标网==》 凤阳县新老城区道路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含2年安装养护)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采购人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电话:0551-62220222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凤阳县新老城区道路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含2年安装养护)项目 2、 项目编号:czcg201802-130 /ZFCG-H2018009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内容:凤阳县新老城区道路市政维修材料采购(含2年安装养护)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定标日期及中标公告日期 1、 定标日期:2018年3月16日 2、 中标公告日期: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0日 四、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蚌埠海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蚌埠市龙子湖区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429400元) 中标主要标的:详见附件。 服务内容:按交易文件执行 五、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18225817517 采购代理机构:汤工 联系电话:0551-62220222 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监督人或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0550-6367816。 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六)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联系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6日
来源:安徽凤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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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道路 凤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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