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51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2月24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3月19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人民币) | 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智能巡检机器人采购项目 | 山东清投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 丁豪广场7-1-701室 | 395510.00元 |
七、磋商小组名单:张辉、范海斌、常飞、程华军、孙文勇。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山东高青国家粮食储备库 地 址:高青县黄河路89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13370683159 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邮 箱:zbgjzb@126.com 发布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