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光缆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3-23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光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7XSZFCG595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光缆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3月01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3月22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 光纤、光缆 | 1 |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 ¥1568280.00 | | 2 | 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光纤、光缆 | 1 |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 | ¥1254480.00 |
采购单位: 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象山港路536号/13858223342 象山广电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象山港路536号/65714715
中标供应商: 南京华信藤仓光通信有限公司/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76号
评委会名单:黄又红、姚培红、林见光、邱虹、朱海燕、林广济、许周腾 |
| 六、采购文件: | 595G象山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广电光缆_2018323163732.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2018年3月26日-2018年3月26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 | |
|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