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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韶关市环境保护局韶关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调查及大宝山矿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下午公告)评估与风险管控措施建议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3月28日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于2018 年3月26 日就韶关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调查及大宝山矿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与风险管控措施建议项目(440200-201802-203101-0010)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0-201802-203101-0010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调查及大宝山矿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与风险管控措施建议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1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法人代表 凌江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主体)/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2: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邓向荣 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68号城市花园B2座301室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1项 | 3510000 |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31日 | 3500000 | | 世纪鑫海(天津)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 / | 1项 | 3510000 |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31日 | 2630000 | |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 | 1项 | 3510000 |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31日 | 3510000 |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 | 1项 | 3510000 |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31日 | 3497400 | | 广州材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1项 | 3510000 | 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31日 | 3503520 | | | | | | |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3-26评审地点:韶关市浈江区莲花北路1号奔穗楼韶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徐义洪成员: 张玲玲 梁巧玲 肖宏 贺美峄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以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国家收费标准服务类,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金额:35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评审: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为第一中标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小姐 | 联系电话:0751-816269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贺科 | 联系电话:0751-862380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
| 联系人:卞玉祥 | 联系电话:0755-83785949 |
| 传真:0755-83785752 | 邮编:518031 |
| (三)采购人: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 地址:韶关市新华北路36号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来源:广东韶关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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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东 招标 竞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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