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昌乐县养老中心2#3#楼消防改造项目监理终止公告一、采购项目名称:昌乐县养老中心2#3#楼消防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CLZC[2018]18号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1日-2018年03月23日 五、谈判日期:2018年03月27日09时00分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终止原因:截止到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无供应商参与谈判会议,经批准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昌乐县养老中心 地 址:昌乐县养老中心驻地 联系人:王仕深 联系方式:186606923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奎文区东风东街303号新建业大厦8楼803 联系人:周娜 联系方式:0536-8258678 发 布 人:山东永信建设工程承包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