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昌邑市下营镇李福泽故居陈列馆建设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昌邑市下营镇李福泽故居陈列馆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GJY-2018-11-01-08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月30日;二次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13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3月2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元) | 昌邑市下营镇李福泽故居陈列馆建设工程的施工。 | 山东崇文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洪楼西路41号爱特公寓1-415室 | 405000.00 |
七、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付艳丽、 刘海青、王晓红 八、磋商小组成员磋商结果:第一名:山东崇文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名: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 ,第三名:山东智邦文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表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类型 费率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收费金额:4050.00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昌邑市下营镇人民政府;地址:昌邑市下营镇港口路5号下营镇人民政府驻地;联系方式:0536-7851001。 2、采购代理机构:潍坊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与富亭街交叉口东南角金辉华府南门;联系人:王璐璐;联系方式: 0536-7267892转801、13963624048。 发布人:潍坊铭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