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广西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投放项目(GXZC201(中午发布)8-G3-14692-GXGL)中标结果公告3月31日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802280011号计划函要求,于2018年3月29日就广西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投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投放项目(GXZC2018-G3-14692-GXG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广西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投放服务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且采购方提供发布画面 10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xzbtb.cn),2018年3月8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3月29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蓝肖慧,阳天申,李银春,李海洵 采购人代表:鲁强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九天众合传媒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振华路3号青工宿舍楼702号房。 3.中标金额:玖拾万元整(¥900,000.00)。 4.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名称 | 数量 | 报价(元) | | 1 | 广西高速公路高杆广告投放服务 | 1项 | 900,000.00 | |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及地点: 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且采购方提供发布画面 10 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 1、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桂价费 〔2011〕5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壹万叁仟伍佰元整(¥13,500.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24号 联系人及电话:乔毅华,0771-552919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楼 项目联系人:覃阳 联系电话:0771-4915199 3.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电话:0771-5331544。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国力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
来源: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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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西 中标 招标 项目 金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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