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治污排涝及道路改造一期——光(上午发布)电实验室一级配电房建设项目中标公告4月3日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的委托,就“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治污排涝及道路改造一期——光电实验室一级配电房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BT-15180030-1804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T-15180030-180417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治污排涝及道路改造一期——光电实验室一级配电房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金和伟、方勇、杨洵 联系方式:027-8727366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华中科技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老师027-8755948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人:华中科技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27-87273661 联系人:金和伟、方勇、杨洵 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金和伟、方勇、杨洵027-8727366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2日 总中标金额:243.884817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三路12号 | 243.884817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4661.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的80%按√货物类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文、周玲、张志兵、肖卫平、成骏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人: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43.884817万元; 项目经理:周培梁、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交货期:50日历天; 质保期:4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湖北华中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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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道路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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