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良庆区南晓镇二环路(K0+000~K7+360)公路工程中(首次)标候选人公示4月5日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良庆区南晓镇二环路(K0+000~K7+360)公路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8-G2-0001-GSYB(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ZC2018-G2-0001-GSYB(重) 项目名称:良庆区南晓镇二环路(K0+000~K7+360)公路工程 项目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1-538666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良庆区歌海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0771-450727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设计范围。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延长线118号万达银座2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0771-538666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3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3日 总中标金额:1427.59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 14275943.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0 评审专家名单: 王少群、邱再鸿、刘安芹、陶海燕、陈海燕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良庆区南晓镇二环路(K0+000~K7+360)公路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为了树立公开公正公平的采购环境请相互自律==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网==》
良庆区南晓镇二环路(K0+000~K7+360)公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GXZC2018-G2-0001-GSYB(重) | 招标人 | 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设计范围。 | 开标时间 | 2018年4月3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4月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4月9日 | 预中标人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建工第二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投标报价 | 14275943.00元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万淑凤(注册编号:赣236141423184)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4285675.00元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甘小林(注册编号:赣136090903433)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14300355.00元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项目经理 | 晏威(注册编号: 川251111247638)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良庆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4950646 |
来源: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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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江西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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