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郑(中午公告)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公告4月5日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JSC2018-G-39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SC2018-G-39号 项目名称: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1-5650502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靳女士 0371-6367371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 系 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04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郑州市金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郑州市丰产路21号(21世纪中心大厦东楼西南户)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张新成、郭坚、董玉芹、毛杰、牛保贵、周少静、靳翠苹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SC2018-G-39号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招标项目名称:2018年金水区市政所道路养护材料配件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JSC2018-G-39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目标及政策:金水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所所需沥青混凝土、人行道板、石材、井盖、水泥、大沙、混凝土、桥涵用水泥、玻璃、灯具、五金配件电料等,用于金水区管辖范围内道路的日常养护及抢险工作。预计资金约385万元。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2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3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一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日期:2018年3月13日 四、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18年4月4日 2、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新成、郭坚、董玉芹、毛杰、牛保贵、周少静、靳翠苹 4、定标日期:2018年4月4日 五、中标信息: 一标段: 中标供应商:郑州市金禄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1号(21世纪中心大厦东楼西南户) 中标价(单价):560元/吨 质量:合格 规格:沥青混凝土AC-13C 交货期:按采购人要求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二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段流标。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673719 联系地址:郑州市南阳路与群办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05020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邮政编码:450000。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37000元。 本项目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来源:河南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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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河南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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