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上午公告)程项目监理中标公告4月5日 |
| 时间:2018-04-05 08:0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533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关于: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上午公告)程项目监理中标公告4月5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上午公告)程项目监理中标公告4月5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73 三、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2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4月4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费率) | 1 | 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理(芦湖路、青城路、高苑路、清河路、建信路、蒲台路、文化路、漯水路) | 淄博正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县城高苑路30号 | 工程造价的 1.29% | 2 | 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理(中心路、齐东路、青苑路) | 淄博德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高青县唐坊镇政府驻地(镇政府院内) | 工程造价的 1.24% |
七、磋商小组名单:林卫、韩祖军、林亚男。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高青县高苑路30号 联 系 人:林主任 联系方式:13589508060 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 址: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邮 箱:zbgjzb@126.com 发布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 | GQZFCG2018073(招标文件)高青县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监理.zip
|
来源:山东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淄博 资格
上一篇: 郯城[中午发布]县李庄智能制造特色小镇建设PPP项目中标公告4月5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