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山师大高青实验学校附属工程施工项目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师大高青实验学校附属工程施工项目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QZFCG2018078 三、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04月11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山师大高青实验学校附属工程施工项目采购 | 淄博冠文建工实业有限公司 | 淄博市高青县庆淄路256路(木李镇政府驻地) | 46479747.24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冷建福、马东君、张宗喜、张娟、王爱清、孟庆波、丛树清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高青县教育局 项目负责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13583360717 联系地址:高青县教育局驻地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马先生 耿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7 电子邮箱:sdtc0533@163.com 联系地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发 布 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