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救护(下午发布)车采购中标公告4月12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就“救护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LB2017171GXB-CH)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LB2017171GXB-CH 项目名称:救护车采购 项目联系人:罗惠冰 联系方式: 0772-423888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裕达新天地A区10栋4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工,联系电话:0772-421037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救护车4台。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罗惠冰 联系电话:0772-423888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39.9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兴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南宁市秀厢大道35号铺面 | 39.92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598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依据: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货物类”标准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蔡志锋、陈小序(组长)、陈桂兰、黄秋茎、陈富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救护车4台。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10日就救护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救护车采购【HCLB2017171GXB-CH】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救护车4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2018年3月2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index.aspx)、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bin.gov.cn)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日期:2018年4月10日 评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蔡志锋、陈小序(组长)、陈桂兰、黄秋茎、陈富强 中标结果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兴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秀厢大道35号铺面3.中标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贰佰元整(¥399200.00) 4.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使用 采购内容 | 数量 | 品牌或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救护车 | 4 | 江淮 | HFC5026XJHRA1V | 99800.00 |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来宾市裕达新天地A区10栋4楼 单位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772-421037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来宾市维林大道501号祥云苑住宅小区商住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罗惠冰 联系电话:0772-4238880 监督管理部门: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2-4218580 七、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4月11日
来源: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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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来宾 项目 招标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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