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2018]司车辆租赁服务采购YLZC2018-G2-0115中标结果公示4月12日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的委托,就“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LZC2018-G2-011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YLZC2018-G2-0115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林莉、宁桂先 联系方式:0775-2690161、26901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北流市荔枝园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庞业全 0775-62366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9日就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车辆租赁服务采购YLZC2018-G2-0115(YLYLG20184007-YL)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分标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捌拾万元整(¥2800000.00)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项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采购要求(包含功能目标、技术指标) | 数量 | 1 | 车辆租赁服务 | 本项目用车为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研学实践活动车辆租赁服务,租赁20 辆的40-55座的大型客车(供应商必须有20台40-55座的大型客车为基准,需查验大型客车的行驶证及相关证件),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及相关活动用车。 | 1项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止。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www.gxzfcg.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2018年3月19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4月9日 评标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名单:彭炼、甘达坚、梁小光、谢奔、钟天路。 五、定标日期:2018年4月11日 六、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广西运美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玉林市大北路286号 3.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元整(¥2780000.00) 4. 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 | 单价(元) | 车辆租赁服务 | 1项 | 驾驶员驾龄必须在5年及以上,驾驶员准驾型号为A1A2,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人数不少于20人 | 2780000.00 | |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止交付地点:广西玉林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42.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10%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陆仟叁佰壹拾陆元整(¥26316.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地址:北流市荔枝园新区 联系人:庞业全 联系电话:0775-623660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项目联系人:林莉 宁桂先,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3.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电话:0775-2697961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 1、公开招标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莉、宁桂先0775-2690161、269013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1日 总中标金额:27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631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42.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下浮10%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玉林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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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租赁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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