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第五中学(第一次)绿化景观工程中标公告4月14日 |
| 时间:2018-04-14 07:1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高青县第五中学
|
|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6014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高青县第五中学 发布关于:高青县第五中学(第一次)绿化景观工程中标公告4月14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高青县第五中学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高青县第五中学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高青县第五中学(第一次)绿化景观工程中标公告4月14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第五中学绿化景观工程中标公告一、项目名称:高青县第五中学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GQZFCG2018090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公告日期:2018年3月31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12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高青县第五中学绿化景观工程 | 山东艺苑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桓台县城兴桓路56号 | 1521954.88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初东兴、赵爱勤、柴军。 八、1.采 购 人:高青县第五中学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魏家堡旧址 联 系 人:柴主任 联系方式:18953319378 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地址:高青县创新创业孵化园三楼309室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方式:0533-6950338 电子邮箱:zbgjzb@126.com 发布人: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 | 90(招标文件)高青县第五中学绿化景观工程.zip
|
来源:山东高青县第五中学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中学 项目 工程 招标
上一篇: 地方税务局青海地税社保(下午公告)费数据交换平台项目采购中标公告4月14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山东高青县第五中学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