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法(2018)院龙港法庭外墙改造项目中标公告4月17日
一、采购项目名称:法院龙港法庭外墙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编号:LKJC-GC-1804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1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法院龙港法庭外墙改造项目 | 山东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龙口市通海路163号 | ¥548000.00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雪娇(组长)、李斌军、吴绍莹 八、最终报价 序号 | 投标企业 | 报价(元) | 1 | 龙口市众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548000.00 | 2 |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48700.00 | 3 | 龙口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485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说明 本工程代理费用:5000元,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1)招标代理费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现金。 (2)代理费收费标准(工程) 最高 限价 项目 | 100万以下(含) | 100-500万(含) | 500-1000万(含) | 1000-5000万(含) | 5000-1亿(含) | 1亿以上 | 工程 | 0.70% | 0.55% | 0.35% | 0.20% | 0.05% | 0.01% |
(3)代理收费金额按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不足5000元的要明确按5000元计费;超过 50000元的,按50000元计费。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 联系人:栾永智 联系电话:0535-877823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港城大道烟草公司东临430号二楼 联系人:王嘉祥 联系方式:0535-8955929 附:中标清单 发布人:山东嘉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6日
来源:山东龙口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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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山东 项目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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